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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各省市选派学生参加“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上海科学营活动”的通知

2012/6/12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本文被阅读过11750次
关于各省市选派学生参加
“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上海科学营活动”的通知
 
各相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协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:
  为贯彻和落实《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方案》和《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充分利用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资源和发挥高校重点学科优势,保证上海科学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,上海科学营管理办公室特制定《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上海科学营活动营员接收与管理办法》,请各相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协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按该办法选派营员参加上海科学营活动。
 
 
 
联 系 人:陆叶清、顾舟君      
    话:021-53820900、021-63580841-212   
    机:13817795617、13817227532
    真:021-63855821
电子邮箱:kxjy11@163.com
 
 
 
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上海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
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(代章)
2012年6月12日
 
 
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
上海科学营活动营员接收与管理办法
 
   一、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上海科学营定于2012年7月14日——7月20日在复旦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同济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东理工大学举行。
  二、为保证科学营活动质量,便于对营员的管理,请根据营员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1)及学科与高校分配表(见附件2)招募营员。营员均按学科编组,每学科10人为1组,每组配1名带队教师。各省市在带队教师中指定一名领队,配合上海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省市营员的管理工作。
  三、所有营员必须持父母双方签字的《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家长声明》(附件4)来沪报到,否则上海科学营管理办公室不予接收。
  四、所有营员须持上海科学营管理办公室发放的登录号,于6月29日(星期五)前,登陆上海青少年科技英才网(http://www.es-sstdf.org/)填写个人信息。
  五、请各领队填写《上海科学营领队活动回执表》(见附件3),并在6月22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上海科学营管理办公室。
 
附件:
 

(作者: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)